搶劫鳳姐再勒索 青年囚27月

搶劫鳳姐再勒索 青年囚27月

【本報訊】鳳姐於凌晨時分在牛頭角遭無業青年強搶Gucci手袋,及後青年偷看手袋內的手機短訊,得知她的職業,即發短訊勒索對方2,000元,否則威脅向其家人爆出真相,更用鳳姐鎖匙到其家爆竊。青年日前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昨判刑時指斥被告處心積慮犯案,更勒索性工作者此類弱勢社群,貪得無厭,判入獄27個月。
被告鄧家駒(26歲)承認於今年2月偷竊、爆竊及勒索一名鳳姐,早前曾撰信向鳳姐及其家人道歉。被告早前求情時又謂搶手袋時戴口罩,只因當時有病,並非有不軌企圖,惟法官昨明言不接受這解釋。
案件編號:DCCC381/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