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做獵頭生意即使通輸收場,但因為當年香港經濟依然低迷,就業市場一潭死水,始終都要搵出路,對中國這塊肥豬肉還是死心不息,總是希望分到一杯羹。
因為國內市場剛剛開放,對外還未接得上軌,所以各類型的培訓班都很有市場。我以獵頭人職場專家的身份,開班教大學生及職場中人各種面試溝通技巧,以及中西方習俗之不同,職場各種禮儀都很派用場。但問題又來了,由於沒有國內相關營業執照,我不能獨自開培訓班,而且亦沒有辦法收錢。之前的教訓令我決定不會再投資或奢望開公司。我和一間有好朋友向我推介的國內培訓公司合作,他們負責做推廣及收錢,以拆賬分紅形式合作。以為萬無一失,沒想過這是另一個「伏」的開始。
為了讓他們知道我的實力,我自掏腰包去了上海武漢幾間知名大學免費講了幾場。反應當然是好的,對我的表現讚口不絕,說令他們大開眼界。於是商議好只要定了題目、收生達到一定數目就開班。合約講明先給我一半定金作實,開講當日繳付尾數。但第一場日子定了,但錢一直未見存入我的戶口,我信對方以有技術問題一時解決不了,為了負責任不失場,我墊支赴約。但講完之後一個仙都未有收到,我當然有追問,答案是法例規定必須要經賬戶交收。
雖然覺得不妥,但無奈之下只好回港繼續等。結果錢當然收不到,我貼埋錢去train their trainers,他們把我的講義內容照板煮碗,然後開班教人。
上一篇我寫total 「lost」 ,讀者心水清、水平高,善意提醒我應該是total loss。但我真的是「lost」不是loss。下次我會加標點,以免教壞學生。感謝大家對我的厚愛!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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