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潛池底救人 培訓不合格照請

無法潛池底救人 
培訓不合格照請

【本報訊】培訓「肥佬」都可繼續救人?康文署規定,新入職救生員首3年須完成3項培訓,包括潛水課程等。但港九拯溺員工會向申訴專員公署踢爆,很多新入職救生員未修畢3項培訓仍通過試用期,指曾有泳客遇溺,先後有兩名救生員都無法潛落池底,要由另一名資深救生員救人。公署調查更發現,過去3個年度有87人沒參與徒手潛水拯救課程。
康文署辯稱,救生員入職時已具備專業拯溺資格,且3項在職培訓非必修。公署指出,康文署不斷安排培訓,但不參與或不合格也不影響救生員的聘任或通過試用期,反映政策混亂。公署調查發現,2012至2015年度有87人未參加徒手潛水拯救課程,部份人甚至首階段的入職實務課程也沒參加。

七成遲到補鐘了事

除濫發病假外,康文署也被揭發縱容救生員遲到陋習。據署方2014年8月統計顯示,每名救生員平均遲到約0.8次。據悉,署方內部指引規定,首次遲到會發出勸喻,再犯則口頭及書面警告,嚴重會紀律處分。但公署發現,當中七成個案僅以扣除補鐘處理,而不視作遲到。公署認為做法不恰當,康文署默許遲到更須負上責任,促嚴格執行管理措施糾正遲到歪風。
公署也批評康文署泳池及泳灘緩衝人手不足,一般只會每更多編一至兩名緩衝人手,沒充份考慮每更只要有多於兩名救生員因事不能當值,就不夠人手應付突發情況,導致泳池須局部甚至全部關閉。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