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除了任由霸官地興建的露天茶座經營近20年外,申訴專員公署發現,地政總署行事效率緩慢,令執法延誤一年半。D公司(化名)2013年1月申請在新界某農地大興土木,存放展覽品。事隔半年,該區的地政處才首次視察,得悉涉事地段已被改建成貨倉、辦公室及停車場。再相隔1年,處方才就涉事地段查冊,方發現D公司並非該地段業權人,無權提出短期豁免申請。
另公署亦揭發村屋業主C先生(化名)申請以短期租約,將其非法佔用官地建成私人花園的情況規範化,地政處竟在5個月後才查證,最後花19個月才拒絕申請,令土地管制行動延後一年半,署方認為難稱合理。長春社李少文稱,新界的農地、具保育價值官地被霸情況常見。每逢收到投訴,地署慣常處理方法只會在旁邊豎起告示,勸喻佔用人離開,以及勿霸佔官地,欠阻嚇性。
■記者廖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