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男子4年前突然四肢癱瘓無力,立即到威院求醫,確診為血鉀過低,疑因皮膚敏感獲普通科西醫梁偉旋處方高劑量類固醇藥物有關。男子聲言梁從無提及會處方類固醇,其父又堅稱梁拒提供病歷紀錄有違專業守則。醫委會昨日聆訊,男病人承認沒留意藥物袋印有「類固醇」字眼。
病人稱沒留意藥袋字眼
梁偉旋涉拒提供病人病歷紀錄,及在病人不知情下處方類固醇,被控專業失德。案情指,2012年6月劉姓男病人在沙田家中突然四肢癱軟無力,致電父母求救,送往威院急症室求醫,確診血鉀過低,劉疑因長期使用高劑量類固醇所致,數日後出院。病人昨日以證人身份作供稱,因皮膚敏感已到梁偉旋診所求診10年,劉事後翻找藥物袋,發現梁偉旋向他處方的藥物,包括口服類固醇。
劉男聲稱,梁偉旋與診所職員從未提及會處方類固醇藥物,自己服藥只看包裝標籤的每日服用量和次數,惟代表梁的辯方律師質疑,相關指引下方即印有「消炎類固醇」字眼,為何看不到,劉堅持自己「冇留意」,因信任醫生診症,「叫食咩藥就食」。辯方律師再指據病歷紀錄,梁曾向劉詢問是否同意繼續服用類固醇、有否在服用後不適等,劉指「唔記得有冇發生」、「唔記得(梁)有冇講過」。
劉父接受辯方盤問時稱,醫院要求取得兒子病歷,惟他向梁索取時卻遭拒。但辯方指閉路電視錄到劉父聲言索取的是「醫藥嗰啲報告」,辯方律師指「報告」與「病歷紀錄」是兩回事,劉父堅稱「性質就係嗰啲嘢」,又承認首次索取時亦沒備妥授權書與身份證副本等文件。聆訊昨日未完下周二繼續。
家庭醫學專科醫生朱偉星指人體若持續吸收高劑量類固醇逾2周,或出現血鉀過低。雖然醫治皮膚過敏需較高含量類固醇,但若病人兩周後仍無好轉,醫生應該停用。
■記者馬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