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杯案】
【本報訊】將於月底卸任立法會議員的黃毓民(圖)涉於前年7月在議事廳向梁特掟杯,他昨完成結案陳詞,下月19日裁決。他直指梁濫用司法程序打壓政敵,證據極薄弱,根本不應起訴,裁決無難度,「除非你(裁判官朱仲強)驚咗689」。黃在庭外稱「出得嚟行預咗要還」,強調出庭抗辯不為自己,只為將來新晉立會議員抗爭時,不會因他這案例而同樣被控。
案件下月裁決
黃強調當日只想阻礙答問會羞辱梁,玻璃杯是在他與多名保安糾纏時意外飛脫,「有晒閉路電視、電視台直播,點會咁蠢公然去襲擊佢」。
黃指梁「好多時見人掟嘢都響度好陰險咁笑,好乞人憎㗎個樣」,案發時根本不擔心遇襲,指梁事隔兩年才首次在庭上形容事件是襲擊,甚至揚言擔心有第二次。黃指當時他及大部份泛民議員已遭驅逐出議事廳,只剩建制派議員及官員,「除非佢驚鬍鬚仔財政司或者政務司司長襲擊佢」。黃直指立會保安繞過主席或行管會秘書長放警員入立會,更於僅僅10分鐘內便已燒錄閉路電視光碟交給警方,而大多數立會保安曾任警員,「支緊立法會薪金,其實係差佬條針」。黃昨完成陳詞,案件下月19日裁決。
案件編號:ESCC2615/15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