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道人生:自由意志與「物化」 - 李怡

世道人生:自由意志與「物化」 - 李怡

上周我關於選舉的文章後,有讀友留言:「選舉嘅真正意義:就係選民不可被物化,每個人投票都係自由而不受干擾。你可以拉票說服人投邊個,但絕對唔可以扮演上帝角色,用一隻手由上至下操控一切。」
讀友提到的「物化」,是人的自由意志的反義詞。
據傳蘇聯獨裁者斯大林說過這樣一句話:「死一個人是悲劇,死一百萬人則只是個數字。」
另一個有真正記錄的,是毛澤東1957年在莫斯科各國共產黨會議上的講話,他說不要畏懼同帝國主義打仗,「核戰爭有甚麼了不起,全世界27億人,死一半還剩一半,中國6億人,死一半還剩3億,我怕誰去。」
人,是一個個活生生的人。死一個人是悲劇,死一百萬人應該是一百萬個悲劇。
1983年許家屯來港為97年主權易手作統戰,在一次聚會中,他就香港人對97缺乏信心作辯解,他承認中國過去三十年的現實給香港人的印象不佳,但中國這幾年已有改變,三十年在歷史長河中只是短短一瞬,應該相信中國的未來。我對他說,從歷史角度看,三十年也許只是一瞬,但對於一個人來說,三十年卻是他的半輩子,一生人有多少三十年?他沉吟半晌,說不出話來。
當把人視為數字,視為物體,視為歷史概念,在哲學上叫做「物化」,「物化」的意思是把活生生的個人,視為可以被控制、分解、操弄、改變、轉型、交換、消費、生產……的物體。
西方在文藝復興後提倡人文價值,就是把人當人,拒絕把人當物體。中國有災害時只提供死亡人數(而且常常是假數字);美國在九一一周年時逐個念出死者名字。這就是物化和自由人的區別。
不能否定物化。在等價交換的社會,人的職業價值、勞動報酬需要物化,物化是人類生存的必要過程。但人的天然權利是不應該物化的,其中之一是普及而平等的選舉,需要體現每個人的自由意志。
選民不被物化的意思,是選民的投票意志是不可被控制、分解、操弄、改變、轉型、交換的。建基於人文價值的國家,各黨會用初選的方式,即用民主程序去決定參選名單,因此不是物化。選民自己或同親友配合,採取策略投票,也不是物化,因為都是出於自由意志。如果名單太多,有一個組織去綜合和發佈最新民調,比如提出甲乙二人的當選機率,由選民去作取捨,那是出自選民自由意志,當然也不是物化。但到此為止就好。如果進一步指導選民要棄甲取乙而不是棄乙取甲,那就是操弄選民意志,即使選民投票仍然自由,但利用選民期待某類參選人(如民主派)當選的心理,將個人或一群人的意向,作為指導性意見提交給所有公眾,那就是物化選民。
極權國家,都會物化人民,而人民在這種政治文化的薰陶下,也會自動被物化,也就是自願成為一個物體。在某種意義上,物化也等於奴化。對我來說,寧可輸也不希望看到把選民物化而贏。因為如果自主意識受破壞,民主就無望,就會漸漸融合到那個物化的社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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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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