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不足】
警方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拘捕涉嫌偷拍的國泰航空外籍經理,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主席黎玉嬋批評,由於法例保障不足及過時,現時沒有法例針對偷拍等性騷擾罪行,警方只能以較輕的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起訴,無法反映偷拍罪行的嚴重性,促盡當局快修例堵塞漏洞,防止職場性騷擾事件。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警方對偷拍行為一般會引用遊蕩罪、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及破壞公眾體統罪等控告被捕人士,但由於今次案件偷拍地點是辦公室,屬私人地方,上述3條罪名並不適用。不過只要偷拍者有犯罪意圖地使用智能手機,警方便能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拘控,該項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
一般囚1至2個月
至於破壞公眾體統罪,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遊蕩罪及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最高刑罰則分別為監禁2年及1年。陸偉雄補充,偷拍裙底若罪成,一般會判處監禁1至2個月,除非案情特別嚴重,有多名受害者。
■記者梁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