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舊中區警署建築群(俗稱大館)的已婚督察宿舍今年5月牆身、屋頂倒塌,這座有154年歷史的法定古蹟去向未明,負責活化工作的賽馬會文物保育有限公司近日提出8個復修方案,當中5個方案涉及不同程度的拆卸,甚至有方案提出全幢拆卸,只有兩個是復修原貌方案、一個保留為建築物遺蹟。古諮會明日開會討論有關建議。
記者:潘柏林
舊中區警署建築群建於1862年至1864年,是香港開埠初期的建築,因啟用以來一直為警察總部,故俗稱大館。大樓與前中央裁判司署及域多利監獄三組建築群組成,1995年被列為法定古蹟,於2005年警隊將大樓交回政府。
長春社促用舊物料修復
大館交由賽馬會文物保育有限公司負責活化工作,原計劃今年年底對外開放,但今年5月29日已婚督察宿舍西翼屋頂及外牆突然塌陷。事隔3個月公司向古諮會提交8個初步復修方案,逾5個方案涉及拆卸,最嚴峻情況需要全幢拆卸,原址改建為開放式庭院。亦有復修原貌方案,使用回收物料或傳統物料修復樓宇倒塌部份。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憂慮,8個方案有5個要拆卸,擔心法定古蹟凶多吉少。他強調大館歷史有154年,應爭取使用原有物料修復,但塌樓後磚塊情況未明,日後修復或遇困難。香港建築師學會副會長鄧偉文指,明白有人希望建築「原汁原味」,但結構安全是首要考慮,需要結構工程師評估。他認為修復後僅用於參觀,樓宇的負擔相對較少,但要限制入場人數。
馬會指,塌樓後已把有關建築材料盡量保存,以便日後作適當用途,現階段對復修方案無任何取向。賽馬會文物保育有限公司指,復修方案取決工程的可行性,例如樓宇結構是否安全並適合施工,或使用回收物料或傳統物料是否可行,時間和成本並非選擇修復方案的關鍵因素。而復修方案最後要得到古物事務監督、即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批准才可實施。
另外,逾60年歷史的舊皇都戲院早前被古蹟辦建議評為三級歷史建築,有古諮會委員認為評級太低,要求古蹟辦專家小組再分析其價值,但古諮會明日會議未將此事納入議程。古諮會主席林筱魯解釋,早前提交意見的團體「活現香港」有意與委員見面,計劃待會面後才於公開會議討論評級,暫未訂會面日期。活現香港創辦人陳智遠指,曾建議雙方今年7月會面,但未獲回覆,希望當局盡快安排。
馬會提出復修方案
1.使用原有物料或傳統物料修復
2.使用現代物料重建和修復損毀部份
3.保留外觀及內部間隔,成為建築物遺迹
4.部份拆卸並加入現代建築
5. 部份拆卸及保留外觀
6.部份拆卸並改建為庭院
7.完全拆卸後原址重建
8. 完全拆卸後改建為開放式庭院
資料來源:賽馬會文物保育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