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持行街紙的尼泊爾籍及越南籍女子,分別於本月2及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非法留港工作,分別被判監22個月兩星期及15個月。
入境處於6月1日至3日聯同警務處進行「絕策」行動,突擊搜查港九多處地點,當中於佐敦一間越南餐廳拘捕一名任職洗碗工的32歲尼泊爾籍女子。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該名女子出示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處方調查後發現她為免遣返聲請人士。行動中,一名涉嫌聘用該女子的僱主亦被拘捕,其案件仍在調查中。
至本月1日,入境處進行反非法勞工行動,在油塘一間食肆拘捕59歲越南籍女子,當時她在食肆內處理食物。入境處人員檢查身份證時,該女子出示行街紙,及後發現她為免遣返聲請人士。一名涉嫌聘用該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其案件仍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