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讀了一篇報道,文章提到於1999至2000年球季開始前,時任湖人主帥積遜(Phil Jackson)曾想過用拜恩(Kobe Bryant)換來希爾(Grant Hill)。
現時看來, 積遜教練沒有把這念頭付諸實行,當然是正確決定;但再翻一下資料,又不難理解為何當時的他會有這種想法。想一下當年:拜恩完成了自己在NBA的第三個球季,才剛由第六人躋身正選,表現未算太穩定;該季場均得19.9分的他,沒錯是個出色球員,但仍未蛻變成那個見血封喉、以一己之力改變戰局的「黑曼巴」。那時候的希爾呢?四字總括:如日方中。19.9分僅是他於新秀賽季的場均得分;奧運金牌、NBA一隊等榮譽手到拿來,被視為未來頭號球星。而故事之後的發展,套一句老話,都是歷史了。數次花開花落,拜恩終成一代傳奇;幾度雲卷雲舒,那邊的希爾卻慘受傷患折磨,未能再上一層樓。當時只道是尋常,若積遜當時選了希爾,或更好說不定,或更差未可知;作出選擇之前,無人會知道結果,能依靠的,也只有現有的資料而已。
相對球壇,選舉局勢自然更複雜;大亂局之中,也不是拜恩、希爾之間的二選一,但我們也只能依據候選人的政績、政綱去作決定。像不同教練有不同喜好,喜用舊將的有,也有人願意挑新人「博一鋪」;不論你怎樣選,也千萬記得「落場」。這是關乎香港未來的重要一仗,九月四日,記得投票。
伍家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