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經香港郵政投寄掛號信件,若郵件遺失每件可獲最高320元賠償另加已繳郵費。有郵政員工疑覷準當中漏洞,涉嫌與舊同學合作寄信往偏遠國家,增加寄失比率,然後訛稱郵件內有名貴原子筆。3年間,他們寄出逾3,000件郵件,當中超過一半寄失,「山大斬埋有柴」,竟藉此騙得香港郵政逾45萬元賠償。涉案3人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串謀詐騙罪,昨在東區法院提堂,並於本月23日轉介區域法院。
記者:楊家樂
被告分別為31歲香港郵政前客戶服務員陳嘉祐、31歲無業男曹碩恒及33歲電腦系統分析員伍俊諺,各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候審。3名被告為舊同學,而陳於案發時駐守郵件查詢組。被告涉嫌於2012年某日至2015年5月20日間以「Mr Cho」、「Mr Ng」或「Mr Choi」名義,透過香港郵政以掛號郵遞方式,將3,039件郵件寄往巴基斯坦、菲律賓、印度、意大利、英國及科威特。當中1,531件因無法追查下落,被香港郵件當作遺失郵件。
寄偏遠地方增遺失風險
被告涉嫌訛稱遺失郵件當中各載有一支價值約500元的派克原子筆,導致和誘使香港郵政向曹及伍發放合共逾45萬元,作為當中1,398件遺失郵件的賠償。
據了解,有人覷準海外郵遞的漏洞犯案,「寄去啲落後地方,郵件可能會唔知去咗邊;如果寄件人向香港郵政查詢郵件下落,而香港郵政限期內得唔到當地郵政機構嘅回覆,就要賠償」。其後香港郵政發現有人不斷就內附原子筆的寄失郵件索償,揭發罪行。據郵政網頁,海外郵政機關需兩個月時間處理失件查詢,並需4個月時間落實賠償事宜。
香港郵政局員工會主席葉錦富不評論本案,只謂本港掛號信件寄失機會極微,海外掛號郵遞則並非港郵政所能控制,若地址欠詳或沒人收件,郵件或會被當作遺失。香港郵政發言人指,2011至2015年間,每年平均就約27件本地郵件及約一萬件寄往外地郵件作出賠償,賠償金額每年平均約290萬元,當中逾九成外地郵件遺失個案,由目的地郵政機關或郵件付運商承擔責任及賠償。
案件編號:ESCC27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