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雙非」女童8年前在港出生後,由父母帶返內地撫養,未料她命途坎坷,疑因患有裂顎及有智障,日前被父母帶返香港遺棄在上水彩園邨。她身上懷有一封父母留下的書信,訴說無力撫養,盼交託社會福利署照顧。警方正追查女童父母的出入境紀錄,設法尋找兩人下落。
記者:簡明恩
被遺棄8歲女童黃晶晶父母均為內地人,她於2008年在瑪嘉烈醫院出生時,被發現患有裂顎且有智障,雖然四肢健全,但行動不便,至今仍未能說話。她身高約1.2米,瘦身材,尖面形,短黑髮,被發現時身穿藍白間圓領上衣、深啡色短褲及黑色布鞋。
前日下午5時許,有保安員途經上水彩園邨巴士站對開天橋橋底時,發現一部手推車上有一名女童,附近並無其他成年人,於是致電報警。警方到場在附近搜尋無果後,召救護車將女童送院檢查,證實她沒有表面傷痕,現時留院觀察。
被帶返內地居住8年
警方在女童身上沒有發現身份證明文件,但警方在其身上發現一封父母留下的書信,內容大意稱是無力照顧黃女,希望交由社署照料,警方根據該書信留下女童的姓名及相關資料,經調查後確定女童叫「黃晶晶」,於8年前在港出生,相信之後由父母帶到內地居住,直至前日再帶來港遺棄。警方現正追查女童父母的下落;並呼籲市民若有資料提供,盡快與警方聯絡。
不少街坊知悉這宗事件後,紛紛斥責涉事父母狠心。張女士帶同孫女途經彩園邨,她指被遺棄的女童很可憐:「嗰對父母太過無良,仔女點都係自己生嘛。畀着我都會照顧佢,無理由唔負責任。」育有4名孩子的葉女士也表示,即使孩子有殘疾,「唔應該放棄佢,盡量養大佢,佢哋做父母唔稱職,希望警方盡早搵到呢對父母!」
社署回應事件表示,上水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社工已與警方聯絡,商討為女童提供適切的援助,醫務社工亦正協助跟進她的福利事宜。律師梁永鏗指出,女童的父母可能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雖然兩人或已返回內地,但除非他們不再來港,否則入境時將可能被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