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男家買大床」官裁定餽贈

「結婚男家買大床」官裁定餽贈

【本報訊】情侶分手後為一張只值500元的特價床褥對簿公堂,最終提出申索的男友人財兩失。審裁官判男友申索敗訴,指男友分手後有多次機會取回自己的物品,卻在幾個月後才要求取回床褥,加上男友在審訊時坦承結婚大床應由男方購買,審裁官遂相信男友是無條件餽贈特價床褥予女友。但對於女友稱買床褥時已付500元給男方,審裁官認為可能性低。
去年3月,胡文亮與前女友丁躍雁分手,同年8月胡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丁申索。

申索額只限500元

胡一度缺席聆訊,遭審裁官剔除申索,被判罰訟費,惟他後來申請取消剔除獲批。至今年2月案件正式開審,胡最終被判敗訴。胡不服裁決,並在沒有律師代表下上訴到高等法院,法官昨頒下判詞拒絕受理其上訴。
高院法官周家明於判詞指,胡稱審裁官錯誤裁決他將特價床褥餽贈予丁,但其實他只是將床褥暫放於對方家中。周官認為審裁官的裁決沒犯錯。周官又補充指胡直到申請上訴許可時,才首次提出床褥是「有條件地」送贈予丁,之前從未提及此論點。
周官續指,無論如何胡的申索額也只會局限於500元,即胡購入床褥時的特價價錢,而非胡申索的床褥原價5,000元,又稱胡解釋自己家中沒地方安放床褥,才將床褥放於丁的家中,若真如此,丁更加毋須支付胡申索的400元床褥運費。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