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成功向五子女討回業權

老翁成功向五子女討回業權

【本報訊】退休前任職揸𨋢員的90歲老翁,六年前買下四個物業收租養老,後來信任五子女會守諾言負責他生養死葬,故將四物業的一半業權轉名予五子女,惟老翁指五子女反口,甚至想「整我入青山,唔使理」。老翁興訟向五子女索業權,高院昨裁定五子女違承諾,老翁亦受不當影響簽下送贈契,下令五子女將業權歸還老翁,兼付訟費。
原告陳玉培(圖)育六名子女,除第三子外其餘五子女陳銳枝、陳銳成、陳銳奇、陳秀琼及陳秀容均為被告。原告在部份被告安排下,在2012年11月13日簽四份送贈契,但照顧承諾只出現四個月,無人主動提出照顧老父。簽送贈契時,原告靠二萬元租金過活。法官批評被告剝奪父親收入來源。
案件編號:HCA1222/13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