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答讀者質疑──Reflect〉刊出後,上周五那位批評者繼續留言反駁,完全是意料中事。Reflect的用法,我已盡力解釋,但批評者依然堅持,Reflect在字典的定義既有「展現人們意見或感受」,則「何君堯展現選民的憤怒」有何不妥?繼而說「展現」雖不等於「轉達」或「表達」,但「三者的其中之一都可以包括或意指其餘兩者」。這幾句振振有詞,可惜依然是錯。
一個詞通常有多重意義,例如「表達」,若說(一)「這首詩表達了他的懷鄉之情」,則「表達」解作「呈現」,可用Reflect來譯,但(二)「我現在的感受,真不知如何表達」,則不能譯為Reflect,因為這「表達」專指「用語言表述」,不等同「呈現」。說何君堯「表達」選民的憤怒,是指他寫信表達(用語言表述),而非用他本人的肉身來表達(呈現),因此Reflect主語只能是他的信,不是他。硬要在這裏用Reflect的話,等於說何君堯「怒成肉身」。我也希望語言像批評者所想的簡單,果真如此,大家不必再學什麼生字,單一個「展現」已是萬能插蘇:「我展現你一個壞消息」、「他展現無知」、「給各位展現一個笑話」,呵欠。
查字典習慣,人人不同,以英語為例,有的只看中譯,有的看英文定義,但我認為最重要是看例句。不止看,更要思考。定義的寫法,每本字典不盡相同,我們有時會誤解定義,得靠例句來澄清概念和用法。以Reflect為例,查Oxford、Webster等字典中相關定義的例句,如“His music reflects(呈現)his interest in African culture”,“The painting reflects(呈現)his artistic vision”,便知道「我想向你反映他們的意見」,決不是“I want to reflect you their views”──這是典型Chinglish。記得以前給學生做拉丁文翻譯練習,英文一個World字已有七個譯法,例如指「地球」就譯Tellus,指「所有人」則譯Omnes等,我很感激他們沒反駁:「地球咪包括晒所有人囉,仲分乜七個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