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保險箱遺物民政署職員勢判監

偷保險箱遺物
民政署職員勢判監

【本報訊】民政事務總署一名負責到銀行見證死者家屬檢查保險箱遺物的文書助理,前年涉多次乘職務之便,偷去屬死者遺物的鑽石及金元寶,後被女EO(行政主任)同事起疑下舉報。文書助理昨在東區法院承認3項盜竊罪,求情透露欠下大筆賭債並已申請破產。裁判官認為他身為公務員嚴重違反誠信,將他還柙,明言判監是唯一選擇。
案情指被告關文偉(45歲)於2007年起任職民政總署「遺產受益人支援組」。警方根據被告在兩家當舖的當押紀錄,成功起回失竊的2隻鑽石戒指、1顆鑽石及1個金元寶。被告警誡下承認偷遺物,及將失物典當得8,000至3萬元不等,合共7.8萬元。所有失物的當票其後在被告住所搜回。

官指欠賭債非犯案理由

辯方求情指被告欠近50萬元巨債無力償還,今年4月申請破產。月入2萬元的他每月要撥近1.4萬元還錢,餘款供養一家4口,包括兩名分別4歲及13歲女兒,家人亦受追債滋擾恐嚇,太太曾接電話叫她「小心啲」,被告生活艱難下愚蠢犯案。被告將喪失長俸及政府工,他有路不拾遺及慈善捐款紀錄,請求輕判。
裁判官認為案情非常嚴重,被告咎由自取,欠賭債絕非犯案理由,被告有負僱主及公眾對他的期望,違反誠信程度比一般案件更嚴重。被告現還柙至下月14日,待取背景報告後接受判刑。
《蘋果》以顧客身份致電灣仔同德押及沙田大興押查詢,職員表示若懷疑失物已遭人典當,應即時報警,警方查明屬實後會按當票資料主動聯絡當舖,安排物歸原主。若市民冒昧到押店聲稱要贖回或取回失物,他們只「認票不認人」,不會輕易相信。至於失竊遺物去向,警方回覆《蘋果》稱因司法程序未完,不作評論。民政事務總署回應指任何公務員若涉及刑事罪行,政府有機制及既定程序處理。
案件編號:ESCC2740/16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