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業倡降低驗身年齡

運輸業倡降低驗身年齡

【本報訊】現年71歲的肇事司機被指因反應慢而釀禍,或與年邁有關。法例規定,70歲或以上人士若申領或續領駕駛執照,須定期每年或每3年驗身並遞交由註冊醫生簽發的體格檢驗證明書,證明身體狀況適合駕駛。有運輸業人士稱,當局應降低法定驗身年齡,以保障乘客及道路使用者安全;有從業員則認為駕駛態度較年齡重要。

駕駛態度是關鍵

香港公共小巴車主司機協進總會秘書王榮光認為,當局應降低職業司機的法定驗身年齡至65歲或更低,「掛住搏殺,搵食車一日揸十幾個鐘,少運動又唔敢飲咁多水」,身體差的司機大有人在。他又指驗身費動輒兩、三千元,希望政府能全數資助。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小巴分會主任陳逢源則表示,年紀大未必影響駕駛安全,「有人八十幾歲都仲揸緊的士、小巴,有啲人後生都一樣會唔舒服、一樣反應遲鈍」,反而駕駛態度更關鍵,「𠵱家好多年輕司機駕駛態度好差,唔夠經驗,又罔顧交通守則」。他又指本港福利制度不完善,很多老司機被迫自力更生,「有得唞,邊個想做?」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