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加坡正式批准「同股不同權」企業上市,勢將分薄香港新股的貨源!
新加坡交易所旗下的獨立諮詢機構「上市顧問委員會」昨日發表年報,其成員絕大多數投票贊成新交所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受限於不同企業管治標準及相關風險可控的原則。
其實早於2014年,新加坡已修改《公司法》,免除公眾公司「一股一票」的限制。
新交所上市顧問委員會年報指出,接納「同股不同權」是為了強化新交所作為集資中心的吸引力,以及令新加坡資本市場更深、更廣,「新加坡不似其他國家或地區,沒有廣闊鄰近地區持續提供新上市公司的來源」,顧問委員會明白新交所必須從國內、外吸引有質素的公司掛牌,當中包括採用「同股不同權」架構者。具質素的新上市公司,加上監管妥善的市場,將會吸引和加強投資者信心。
港交所證監拒評論
新交所行政總裁Loh Boon Chye表示,新交所留意到上市顧問委員會同意「同股不同權」架構企業上市,加上適當監管措施,有助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吸引高質素企業上市。新交所會研究顧問委員會的意見,及向各方持份者收集不同意見。若牽涉上市規則改動,必須先經公開諮詢程序。
2014年集資千億的阿里巴巴由於採用「合夥人制」,不符香港「同股同權」原則,最終赴紐約上市。港交所(388)去年提議採納「同股不同權」架構公司上市,但被證監會反對。
港交所發言人回覆本報,對新交所的做法暫沒評論。證監會發言人亦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