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市大學電算服務處長潘建中在荃灣住所停車場內酒駕,七人車撼穿外牆,車頭衝出凌空半天吊,消防需拔河將車拉回。潘昨承認酒駕及不小心駕駛罪,求情稱與移居美國及台灣的弟弟敍舊喝酒後,由太太駕車送回家,但至屋苑閘口因太太頭痛,兩人才調位,以致他駕車肇禍。
記者:羅日昇、伍嘉豪
原本面對一項酒後駕駛罪的被告潘建中(63歲)昨於荃灣法院被加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潘承認兩罪。辯方求情形容潘「似乎係一個非常謹慎嘅司機」,指他1977年考獲駕照至今39年,有超速及違反交通標誌案底,上次案底是2014年11月酒駕。據控方資料,潘於該案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1年。
「冇諗過咁嚴重」
辯方指潘是長兄,3名弟弟分別居於美國、台灣及香港。案發當晚,因美國及台灣的弟弟回港,幾兄弟一同到深井聚會,其間有飲酒。潘由太太駕車接載回青龍頭豪景花園住所,惟駛至閘口時,太太報稱頭痛不適,遂由潘駛入停車場。辯方解釋,潘不知道持美國及台灣駕照的弟弟能否在港駕車,而屋苑規定停放逾30分鐘就鎖車,故作出有關決定,「冇諗過咁嚴重」,承認是「自己攞嚟」。
辯方續稱,本港出生的潘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取得碩士,1984年在城大從分析師由低做起,現任電算服務中心的處長,月薪13.7萬元。若判監禁,因「份工唔會等人」,他很大機會被開除,再找工作由低做起便很困難。
案情指潘於今年7月22日晚10時許駛至停車場4樓一個轉彎位時,直駛撞穿牆,造成7米長乘1.4米高的大窿,車頭懸空。保安員驚聞巨響而至,發現車內除潘外沒其他乘客。潘在現場的呼氣測試結果為每百毫升呼氣含52微克酒精,翌日凌晨在荃灣警署「吹大機」結果為50微克,超標近一倍半,意外中無人受傷。
裁判官要求控方索取屋苑閘口的閉路電視錄影,以查看潘與妻子換位的過程,另索閱潘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21日判刑。
案件編號:TWCC18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