釀火警傷亡 法團可被檢控

釀火警傷亡 法團可被檢控

【本報訊】美孚有住宅變垃圾屋,有做回收業的住客更涉在後樓梯堆積大量紙皮雜物妨礙居民走火警,火警危機3年以來一直未消除。黃國桐律師認為屋苑法團必須盡快採取行動消除危機,否則一旦發生火警並真的因走火通道阻塞致有人傷亡,屋苑法團以及整幢大廈的業主都可能成為被索償的對象,一旦敗訴不賠款,更可能被索償者集體釘契。
黃國桐認為,要解決困局的「撒手鐧」是由法團出面,按大廈公契透過土地審裁處提出訴訟,爭取由法官向垃圾屋住客發出禁制令,命令對方不能再阻塞走火通道,並須在限期前清走垃圾廢紙。

可申請禁制令

黃解釋,若居民只靠食環署及消防處執法,無論是打算控以阻塞走火通道或霸佔公眾地方,當局要蒐集足夠證據及成功檢控並不容易,即使罪成法庭亦往往僅罰款,阻嚇力成疑。他建議法團應主動出擊蒐證,如拍照拍片,並盡量收集大量住客的投訴,以證明垃圾屋住客的行為已對大廈住客構成嚴重滋擾或危險,這樣便可入稟土地審裁處並試圖說服法官,指垃圾屋住客違反大廈公契,請求法官向垃圾屋住客發出禁制令,料訟訴所費僅需數萬元。
黃指若垃圾屋住客依從禁制令,在限期內丟掉危險紙皮或雜物消除火警危機,自然是最理想;即使對方不理會禁制令,亦會因為觸犯了可判監的藐視法庭罪,當局可作刑事檢控。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