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馬會投注戶口的男子幸運中了六合彩三獎,本應獲得4.7萬獎金,惟他沒有按照馬會的《獎券規例》,在60天內領取獎金,獎金最終被馬會沒收。他不滿馬會決定,指如擁有投注戶口人士中獎,馬會便會在60天內自動將獎金存到戶口中,認為馬會處理彩金有兩種不同方法,違反《基本法》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權利,要求馬會發還獎金。他經小額錢債審裁處向馬會申索遭拒,他提出上訴,星期一被高院法官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