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梁振英前年被揭發涉收取澳洲公司UGL的5,000萬元酬勞而沒有申報,廉署雖接獲舉報,但一直未有檢控行動。屢就社會議題提出司法覆核的長洲居民郭卓堅(圖),前日自行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律政司批准他私人檢控梁振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體諒廉署至今無行動
申請人郭卓堅,答辯人是律政司。郭昨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梁振英與UGL簽訂的協議,早由傳媒披露,從傳媒報道所見,事件涉及貪污。儘管已有人向廉署舉報,但廉署至今沒有採取行動,他指了解及體諒廉署,「你喺老闆度打工,點查老闆呀?」他盼能以私人檢控方式控告梁。
律師梁永鏗接受查詢時稱私人檢控在港罕見,但並非透過司法覆核申請。梁解釋若想提私人檢控,須到裁判法院入紙,若裁判官接納,會發證人傳票傳召證人上庭作供,律政司亦有權在聆訊途中接手案件。
案件編號:HCAL155/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