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申取7,100萬遺產

梅媽申取7,100萬遺產

【本報訊】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圖),繼去年申請一筆過提取5,500萬元生活費被拒後,昨再向法庭提出同樣要求,申請在現存7,500萬元信託基金資產中,提取7,100萬元。93歲的她指醫生預計她尚有超過15年壽命,故要求法官批准,讓她可買屋買地,更謂「我使晒,踎街,冇得食都係我嘅事!」

稱怕火燒要買地

今年4月破產令屆滿的梅媽,昨由一班朋友陪同到法庭。她在庭上稱,遺產管理人匯豐信託逐月向她發放生活費,對她不公道,醫療費也不應實報實銷,「我病咗,使晒錢,我自己負責,冇錢就入公立醫院!」
法官指,梅媽現按月可取生活費20萬元,連醫療費用,粗略估計每年花費約400萬元,而匯豐信託會一直將基金投資,相信梅媽有生之年用盡基金資產的機會甚微,認為她毋須擔心。
惟梅媽不以為然,說自己怕火燒,故要「買笪地」,為免再搬屋故要買間屋,她更越講越勞氣,稱「啲錢係我個女嘅,唔係要你哋施捨」、「我要做乜、買乜,我要享受,要去玩,都係我自己嘅事,我到呢個時候,仲要慳咩?」法官最終押後判決。
案件編號:HCMP2981/04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