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振國與一哥和解獲賠妻首見刀手:絕不原諒

朱振國與一哥和解獲賠
妻首見刀手:絕不原諒

【本報訊】軍裝警員朱振國2005年在深水埗單咇執勤時,遭青年廖智勇持刀刺傷頸大動脈,慘成植物人。朱事後由妻子代表入稟,向廖及警務處處長索償。案件拖拉多年,針對處長的索償昨終庭外和解,由政府一筆過支付賠償。至於廖因已破產,朱太及政府均不會向他追討賠償。朱太昨稱事件完結,自言「可以過返正常人生活」,但對於廖則堅決稱「絕對唔會原諒」。
記者:黃幗慧

朱太蔡燕萍昨指和解令她可過回正常人生活。

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閉門聆訊,被列為第一被告的廖智勇(33歲)昨親自出庭,惟聆訊未完結便獲准先行離開。他拒絕回應記者提問。記者造訪其報稱地址,其母及鄰居均指他已搬走。

刀手廖智勇昨出庭,聆訊未完便先行離開。

朱太指賠償「金額OK」

朱太蔡燕萍昨在庭外指,案件糾纏多年終得以解決,不用再為事件頻撲,「心情唔使成日咁緊張,有覺好瞓」,「可以過返正常人生活」。朱太稱昨在庭上首次見到令丈夫變成植物人的廖,記者問她有何感覺,她冷淡說:「不嬲冇乜點理呢個人。」但當被問及是否已原諒廖,她堅決答:「絕對唔會原諒。」對於廖於2006年就傷人案認罪時,曾向朱家致信道歉,朱太稱「冇留意」。
案發至今11年,對於朱振國的情況,朱太稱與之前差不多,沒有大改善,朱不能向外界給予反應,但可以進食。她引述醫生說以現時醫療技術,暫沒有其他方法可醫治朱,但朱太不會放棄,「幾時都期待有奇蹟」。留醫黃大仙醫院的朱現接受物理和職業治療,朱太稱每日都會探望丈夫,與他談天。
至於賠償金額,朱太沒有透露,只謂「金額OK」。她說賠償金主要用於醫療費及她與女兒的生活費。由於朱住在政府醫院,主要醫療費也由政府支付。朱太指女兒早前文憑試成績不理想,現於澳洲升學,修讀藝術和設計課程。
事發2005年7月19日,當時30歲的朱振國在深水涉保安道截查年僅22歲的廖,廖突然拔出8吋長生果刀插向朱的左頸,受重傷的朱出現腦萎縮癱瘓。廖在案發後5小時自首,稱擔心被發現有刀及準備打劫,才刺傷警員。他翌年認罪,被判囚6年。上訴庭後來改判廖監禁10年。朱太2008年代夫入稟索償。
案件編號:HCPI47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