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下令將判詞交警高層

官下令將判詞交警高層

【本報訊】曾揚言控告受害司機的「流氓警」除上訴被駁回,法官更下令將判詞交予警隊高層,倘他面臨紀律聆訊甚至處分,可謂先告狀、後「輸凸」。但「流氓警」絕非被轉介個案第一人,曾有自稱遇襲的警員在法庭上180度改口供,法庭也建議有關部門跟進。

轉介投訴課有先例

前年雨傘運動期間,佔旺學生何柏熙涉嫌襲擊軍裝警員劉錦榮,受審後襲警罪脫兼得堂費。劉3次錄口供至上庭作證,都說受正面襲擊,但看片後改稱從後被襲。他解釋起初說法不準,自己不是錄影機,記不清細節。已故裁判官張君銘狠批劉證供失實及不可信,解釋牽強,實非一名執法人員應有的操守,遂轉介事件予投訴警察課跟進。
據保安局於今年2月回覆立法會的數字,警隊過去5年有133名警務人員因涉刑事案件被停職,其中55人罪成,牽涉詐騙、性罪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名。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