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礙司法 辯方:交警或看錯

涉礙司法 辯方:交警或看錯

【本報訊】交通警涉向一名切雙白線的電單車司機票控較輕罪名,其後向司機買車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兩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結案陳詞,辯方指控方無法證明交通警是故意檢控較輕罪名,他當時可能看錯,誤將司機越過雙白線看成越過影區。

指無申報不涉刑事

辯方又指他沒向上司申報向司機買車一事,只違反《警隊程序手冊》,僅需接受紀律聆訊而非涉刑事。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裁決。
不過控方指交通警向電單車司機發告票,他便成為潛在證人,卻跟對方買車而不向上司匯報,情況嚴重。
被告莊玉麟(36歲,圖)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罪。電單車司機去年6月駕車行經告士打道近波斯富街,司機越過雙白線,被告截停他發出傳票,但只告違反道路標記,指他越過影區,前者須扣分3分及罰450元定額罰款,後者僅需定額罰款。
案件編號:ESCC1209/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