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1歲少女指控親父5年前在她16歲時,趁她熟睡以雙手摸其胸,但遭祖父母以死威脅下令封口,她啞忍至去年才報警。父昨在觀塘法院自辯,堅稱「絕對冇」侵犯女兒或向女兒稱飲醉而認錯她是亡妻。他稱撞破女兒與男朋友大被同眠後,父女關係轉差,女兒報警誣告他。
指撞破女兒與人同床
被告(52歲)作供稱,他任職高級傢俬技術員,經常往返內地工作,X自祖父母多年前去世後獨居,但他回港過夜必會探望X,與X關係很好。去年5月9日,他致電X不獲接聽,上門查看,驚見X與陌生男子在祖父母床上。他大怒出言趕男子但不果,X沖涼後才與男子離去。4天後,他向X表明「唔可以畀間屋你搞搞震」,要求X跟他同住,或搬往外婆家,兩父女不歡而散。X翌日報警。被告及後曾遭X男友來電爆粗罵「我要玩死你、屈死你」。他在6月初回港才知道X報警控訴他非禮。
辯方結案陳詞指X無中生有,質疑父女鬧翻與X報警時間巧合,又指X說法疑點重重,如她指曾將事告訴姑媽,姑媽承諾轉告祖父母,惟姑媽稱沒聽過有關指控,令祖父母究竟如何得知及以死要脅存疑。案件明天裁決。
案件編號:KTCC2200/16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