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區域法院昨日一份判詞披露,正處理逾700宗酷刑聲請人士稱遭非法拘留而提出索償的案件,當中原來逾一半由一間律師行經手,部份個案不獲法援,卻仍繼續興訟,引起法庭關注。律師行解釋因暫免收申請人律師費,隨即打退堂鼓認為當中92宗無勝算,願庭外和解。區域法院法官昨明言,若發現有人涉及包攬訴訟,會毫不猶豫轉介有關部門調查。
官:若涉包攬訴訟會轉介
涉事律師行為賴文俊律師行,現時約有730宗酷刑聲請人士稱遭非法拘留而提出索償的案件尚待處理,法官李樹旭昨就5宗案件的審前訟費下判詞時提及,當中有450宗均由賴文俊律師行負責,而其中的238宗均不獲法援,律師行解釋,這些聲請人是自資或獲朋友資助訟費。
法官認為解釋欠基礎,因大部份聲請人士也無錢。律師行的首席事務律師賴文俊之後改口稱,其實是律師行暫免收他們訟費。法官指若發現有案件涉包攬訴訟,會毫不猶豫轉介有關部門。
律師行其後向律政司發信,承認手上92宗案件勝算低或欠理據,願以「庭外和解,訟費自負」的方式處理。法官發現這92宗案件,部份申請人看來只是來港賺錢,部份是外傭或逾期居港,當被警察發現便突自稱是酷刑聲請人,有些則是人蛇,他們只是遭羈留一段短時間作調查,但仍稱遭非法拘留。法官認為這些案根本不應入稟。
對於為何有律師行會暫不收錢也會接辦這些案,有曾接手同類官司的律師指,由於早年有成功索償的案例,故現時大部份同類案件都能和解,但有些律師就算免收律師費,也只會接有理據的案件。區院去年判被一名遭非法拘留3個多月的巴基斯坦籍男子獲賠償21萬元。另外,法官基於賴文俊律師行逾時呈交審訊文件,下令律師行支付虛耗訟費6萬元。資料顯示,賴文俊曾在2011年因違反《律師執業規則》,被律師紀律審裁組譴責及罰款。
案件編號:DCCJ4591、4751/14、327、341、1616/15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