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物業詐騙案件猖獗,連戴德梁行高層葉健均與妻子共同持有的天后豪宅亦中招!去年有騙徒冒認葉申請業權分割,再用一半業權向財務公司申請二按,葉今年收到追債信後查冊才發現事件。葉向財務公司表明被冒認,職員亦認得葉非按揭申請人,惟仍拒絕註銷業權分割及二按文件。葉遂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文件無效、下令公司註銷文件及索償。
記者:蘇曉欣 伍嘉豪
涉案豪宅連車位位於天后金龍臺乘龍閣,原告戴德梁行香港投資及顧問服務部董事葉健均及妻子殷美娟於2011年以1,100萬元買入單位,由兩人聯名持有,現時市值約1,520萬元。葉回覆《蘋果》稱案件已交由律師處理,不予評論。
入稟狀指今年3月4日,原告突然收到被告富盈財務有限公司信件向他追債,他感莫名其妙,因從沒向被告借錢,遂即時致電問清楚,翌日再到土地註冊處查冊,才發現去年12月24日有人冒充他申請分割天后單位業權,同日再向被告申請二按。他感事件涉欺詐成份,於是報警。
財務公司拒註銷文件
原告於3月8日與被告兩名職員在處理二按的律師樓見面,其間對方出示一份日期為去年12月24日的貸款協議。他查看後即稱從沒簽署借貸協議,其中一名職員亦確認從沒見過原告,原告並非她處理申請時見到的貸款人。原告認為被告疏忽,未有核對業主身份及其簽名,及後縱使原告多次要求,被告仍拒絕註銷業權分割通知書及二按文件。
律師梁永鏗稱聯名物業如要分割業權,業主可單方面到律師樓辦手續,辦妥後只需一名業主便能申按揭,變相令騙徒易詐騙按揭貸款。二按後土地註冊處會顯示有關紀錄,梁稱業主如能證明被冒認可向法庭申請註銷紀錄,約一至兩個月可完成,日後賣樓亦不會受影響,但如業主未能證明被人冒充,或已牽涉刑事調查,有關申請則需較長時間才可辦妥。
案件編號:HCA21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