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稱被非禮 母不報警:交畀天主搞

女稱被非禮 母不報警:交畀天主搞

【姨丈非禮案】
【本報訊】擁有心理學及國際關係學士學位的30歲女子,指控姨丈自她4歲起便趁機摸她私處,6年內性侵犯逾70次。她在事隔廿多年後鼓起勇氣頂證姨丈,案件昨日續審。女事主母親憶述當年被告移民後不久,女兒看到電視節目講及近親性侵,即時大哭,並向她透露受辱一事。不過,她沒有為女兒報警,因覺得不會再見到被告,而且認為「我信咗天主30幾年,有乜嘢都交畀天主搞,天主好公正、好正義,我哋乜嘢都唔使搞」。
女事主X的母親是被告(64歲)前妻的胞妹,X的外祖父母早於1991年移民,被告一家則於1996年移居美國,X母也於2000年和子女移居當地。X母專誠回港出庭,昨作供時略帶鄉音。

灣仔區域法院

「我鄉下女人唔識啲乜」

X母憶述1998年在寓所和一對子女看電視,當節目《警訊》講述父親非禮親女的案件時,X突然「喊得好犀利」,她向X查問,「佢話俾姨丈非禮」。
不過,X母自言事隔多年,「太耐喇」,已不記得當年母女對話的詳細內容。在辯方盤問下,她同意曾向警方表示X當年沒有講述如何遭被告非禮,X也沒有向她示範非禮的手法。
被控方問到當初有沒有即時報警,X母坦言沒有。她指當時被告已移民,「我同個女講,唔會見到呢個人」。她又補充,「我哋鄉下女人,唔識啲乜,我信咗天主30幾年,有乜嘢都交畀天主搞,天主好公正、好正義,我哋乜嘢都唔使搞,乜嘢都交晒畀天主搞」。
X母又稱,自此母女一直沒有再談及性侵犯一事。直至2013年6月,她打算聘請被告姊姊照顧母親,惟X對此安排極之反對,並且重提舊事。稍後女兒獨自返港報警,她並不知情,但她也有回港就女兒被侵犯一案錄口供。
另外,X前日供稱除被告外,亦曾遭母親一名男友人性侵犯。惟X母昨指女兒從未向她提及此事。
被告涉於1990至1996年間在家庭聚會中多次趁機從後撫摸X的私處,每次歷時約10分鐘。他早前否認6項非禮罪。控辯雙方將於今午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1107/15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