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上海女遊客去年光顧尖沙嘴一間藥房時疑遭店長誤導,以為一斤花膠只賣約1,600元,她埋單時才發現是以両計算,貴逾16倍要付2.8萬元。店長否認以「斤變両」誤導,案件昨開審。女旅客承認簽卡時只顧玩手機,沒留意銀碼便簽名,又指價錢牌標價「好大隻」,單位卻「螞蟻咁細」。
記者:歐陽聯發
涉案大雄藥行位於金馬倫道福僑大廈,店長陳志偉(31歲)被控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案發於去年7月15日,事主曹金珠(28歲)供稱,被告首先向她推銷一款貴價花膠,聲稱3,000多元一斤,但可享八折優惠,她嫌價錢太貴,被告遂介紹涉案1,980元一斤的「大白花膠」,同樣享八折,即1,584元一斤。
事主簽卡時玩手機
曹表示要一斤,她嘗試用兩張信用卡付款均失敗,她以為信用卡失靈,改用提款卡並成功付款。曹承認簽收據時在玩手機,沒留意銀碼,直到稍後收到銀行短訊指信用卡餘額不足,她才感奇怪檢查收據,發現2.8萬元,但被告不肯退款,她便報警。曹表示花膠買來自用,若知道這麼貴,根本不會買。
曹在盤問下承認,被告沒有親口向她表明涉案花膠價錢,但她曾問被告「是否1,980元一斤」,被告答「是」。辯方播放店舖閉路電視,指曹多次走到貨架前察看花膠,又用手機拍照,質疑她心知肚明是以「両」計算。曹不同意,並解釋該款花膠與她平日買的不同才需細看,她沒有留意價錢牌,她沒有放大手機相片看價錢。她承認顧着玩手機是疏忽,亦同意沒有看銀碼便簽名是匪夷所思的行為。
被告自辯時稱,先後向曹介紹3款花膠,平日很多客人「搞搞震無幫襯」,他對曹的首兩次問價只是敷衍了事,沒有說明是斤還是両,他見曹花了一段時間挑選,認為她有誠意購買,才明言涉案花膠「1,980元一両」。被告稱常常將「幾錢斤」「幾錢両」掛在嘴邊,會給客人感覺看不起對方。由於辯方需再盤問事主,裁判官為公平起見批准重召她。案件押後至9月1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23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