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琴行兼職小提琴女導師涉介紹學生到樂器供應商買琴後非法收回佣,她否認一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受審。琴行東主供稱女導師曾介紹學生買一部近9千元小提琴,扣除來貨價後各分得1,900元利潤,惟控方指女導師後來繞過琴行,介紹學生直接向供應商買入價值9千多元的小提琴,收到供應商6千多元回佣。
控方突不再舉證
案件昨於荃灣法院開審,琴行Jenny's Music Studio東主陳漢潮供稱女導師溫堅英(35歲、圖)在琴行教小提琴10年,指琴行有相熟樂器供應商,即涉案的俊文樂器貿易有限公司,他以批發價購入小提琴再賣給學生。陳稱不容許導師繞過琴行自行介紹學生向俊文買琴,但承認從沒向溫提及。
辯方爭議點在於被告是否代理人身份,陳盤問下承認沒與溫簽協議,形容雙方是合作關係,溫非其僱員。案件審至下午時,控方突稱不再舉證,裁判官裁定溫罪脫。據悉律政司認為聽取陳供詞後未有足夠證據起訴溫。
案件編號:TWCC1028/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