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華姐張慧雯的男友人停牌期間,在上月10日凌晨4時許駕駛張的私家車在太子道東飛馳時遇上警方路障,男子加速逃離,以時速最高逾190公里狂飆至九龍灣撞欄始停,繼而棄車狂奔,但終被捕。男友人昨在觀塘法院承認危險駕駛等罪,被判囚4個月、停牌3年及上駕駛改進課程。裁判官認為被告「對駕駛規矩唔係好明」,下令他重新考牌。
官下令重新考牌
報稱從事網上買賣韓國服裝的被告羅焯均(35歲),承認危險駕駛、停牌期間駕駛、沒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共3罪。被告有7個刑事案底,另有8個交通定罪紀錄。裁判官下令被告重新考牌。
辯方稱,案發當晚朋友的私家車無電,朋友建議他駕車以便「撻返着」座駕,翌日再前往修理。被告為500元酬勞才幫朋友駕車,一時愚蠢,現已知錯。
案件編號:KTCC2896/16
■記者陸羽平、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