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目前《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的過渡期將於今年11月屆滿,金管局助理總裁(貨幣管理)鄭發,透過金管局網誌《匯思》指出,很快會公佈首批獲發牌照的結果,惟提醒市民在任何情況下,都避免將過多的錢儲存到支付工具內。
鄭發表示,金管局負責監管包括八達通等儲值支付工具,惟不涉及預先儲存現金、沒有儲值功能或只得單一功能,如信用卡、Apple Pay及餅卡等,則不受該條例所規管。
他指出,金管局視儲值支付工具如「錢包」,監管時會採用風險為本的原則,確保持牌人設立適當的風險管理制度,並確保儲值支付工具安全及有效率,但不會指定營運商必須使用或排除某種技術,亦指營運商不能透過提供利息或獎勵計劃吸引用戶存入過多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