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舉報同袍 被踢爆涉騙案停職

警舉報同袍 被踢爆涉騙案停職

【交警妨礙司法公正案】
【本報訊】交通警涉向一名切雙白線電單車司機票控較輕罪名,其後向司機買車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控方昨傳召向廉署舉報的同袍作供,他稱在更衣室聽到交通警吹噓事件,但辯方踢爆同袍曾涉偷錶及一再請長假,現時面對俗稱「扯紅旗」的革職警告及因涉欺詐罪再被停職,更問他是否駕GoGoVan為生,他則避而不答。
案件昨續審,38歲證人警員蘇智賢稱他於2007年調至港島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2013年執勤時受傷在跑馬地警署改任文職,與36歲屬同事。去年6月3至5日某晚9時,他於更衣室聽到被告說電單車司機切雙白線,但僅票控司機違反道路標記,又指會向司機買車,有同袍問「你唔驚咩」,被告回應「驚X」。蘇於同月11日到廉署舉報。

曾涉偷勞力士錶

但辯方指更表顯示被告於3至5日晚11時後才收工,質疑蘇虛構對話,蘇否認。辯方又列舉蘇的不良紀錄,3年前涉偷勞力士錶,同年11月到警署錄口供前跣倒;翌年再到警署錄口供,被儲物櫃掉下的頭盔擊中,兩事均獲長病假。今年初紀律聆訊結果是向他頒下俗稱「扯紅旗」的革職警告,3年內若再違反紀律會被革職;今年5月再涉偷車及詐騙被捕,現時停職。辯方又指是蘇不滿被告遂誣告,舉例指蘇被頭盔擊中後,警方規定員工不得再將頭盔放儲物櫃上,被告為此責罵蘇不要再玩「白癡遊戲」;蘇曾跟同事說被告連續兩晚進行打擊醉酒駕駛活動,很白癡,而被告卻可升做警長。蘇不同意。被告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罪表證成立,今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ESCC1209/16
■記者戴國輝

被告莊玉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