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後事主腦中風 須用枴杖

案發後事主腦中風 須用枴杖

【本報訊】身材矮小的事主林月芬,被推倒後一度患有失語症及腦中風,昨手持枴杖出庭作供,出入均需女兒攙扶,步履蹣跚,與案發前行動自如有天淵之別。林表示被撞擊倒地一刻,後腦着地發出「嘭」一聲巨響,即腫起如菠蘿包般大小的腫塊。她稱現時仍會感到頭痛、頭暈及失眠,需要定期覆診,亦因腰間無力而需依賴枴杖步行。

辯方:事主被女兒推倒

控方在庭上指出,林月芬作供期間左邊臉頰有不由自主的抽搐,林回應指,她一向有眼袋、眼眉抽搐的毛病,但是在受到撞擊之後更為嚴重。醫療報告則顯示林在送院時清醒,但是於15分鐘之後失去語言能力,後腦腫脹及左邊面痙攣,診斷為腦中風,留醫5日後才出院。報告又透露林月芬留院期間,因為擔憂病情而導致情緒不穩,一度大哭大叫,經安撫後才平復,而她過往有左眼簾抽搐的病歷。
辯方並不否認被告黃玉鳳曾經出手推林,但是強調導致林月芬倒地的罪魁禍首是她的女兒劉君媚。辯方指被告當時在美心西餅店外不滿劉用手機拍攝被告一家,擔憂片段遭放上網,所以衝向劉理論,但林突然擋在女兒前面,並以雙手抱住被告的手臂。
被告於是將林推向其女兒身上,強調林當時沒倒地,反而是劉將母親撥往後方時導致她步履不穩失平衡倒地,辯方更指林倒地一刻抓傷被告。林回應指當時非常混亂,不清楚有否抓到被告,強調是被告推跌她,「根本佢(被告)一撞我就跌」。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