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心理學士告姨丈26年前非禮

女心理學士告姨丈26年前非禮

【本報訊】擁有心理學及國際關係學士學位的30歲女子,聲稱自4歲起遭姨丈性侵犯,被摸私處至少70次,直至她9歲時姨丈移民美國才停止。來自單親家庭的女事主直言「唔知爸爸對啲女係點」,加上怕影響家人關係,從未對他人傾訴這秘密。直至有次她看《警訊》講述倫常風化案,情緒失控,首次向母親吐心聲。3年前,她讀報看見有本港女子敢於舉報廿多年前干犯非禮的補習教師,大受激勵,獨自從美國返港報警。
現年63歲的被告昨否認六項非禮罪受審。女事主X在屏風後供稱,首次案發於1990年9月,當時她年僅4歲,表兄弟在房內玩耍,母親及姨媽在廚房,她與被告則在客廳看電視,其間被告將她抱上大腿,一手從後按住她的腿,一手伸進她的衣衫內,撫摸她私處約10分鐘。其後被告至少70次在家庭聚會中侵犯她,手法大同小異。
X指當時「唔知乜事,但係知道唔啱」,覺得驚慌及不適,「好醜怪、好肉酸」,但她只懂夾實雙腿,或者祈禱希望盡快完事。被告會在事後問她猥瑣問題如「舒唔舒服」;她不答,被告便追問,她只好輕聲答「舒服」。

看政府廣告才知被侵犯

X自覺姨媽待她一家不薄,亦怕影響兩家關係,故未有聲張。有次母親替她洗澡時問「點解下面咁紅」,她也只推說不知原因。至1996年被告移民前,最後一次非禮當時9歲的她,手指更插入她的陰道。被告移民後,X沒再見他。據X所知,被告有婚外情甚至在內地重婚,移民後不久與姨媽離婚。
控方問X為何不呼救,她哭訴:「我由出世到大都冇爸爸,媽咪一個湊大哥哥同我。我唔知爸爸對啲女係點,唯一父親形象係舅父仔同姨丈。我好驚如果叫出嚟或者發脾氣,係咪即係自己做錯嘢?」她更自覺羞恥:「咁多年嚟,我一直都怪責自己,係咪因為我嘅問題而令到姨丈咁對我?」
後來X首次看到有關防止兒童被性侵犯的廣告,始得知「性侵犯」這個詞,「如果香港早啲有呢個廣告就好喇」。到她約11、12歲時,有次看《警訊》講述父親非禮親女的案件,「我大叫大喊,媽咪都嚇儍咗」。她最終向母親透露受辱,母親着她不要害怕。
X也於2000年舉家移居美國。至3年前,27歲的她讀報看見有女子舉報廿多年前干犯非禮的補習教師,給她勇氣。據了解,該報道有關特殊學校校長26年前任補習教師時多次非禮10歲女學生,終被判監13個月。
此外,當時母親打算聘請被告的姊姊照顧外婆,亦令X不滿。X最終於2013年9月返港報警,警方於翌年8月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DCCC1107/15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