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貞操 - 邁克

存貞操 - 邁克

通街通巷捉精靈的世代,忽然在社會新聞版一宗風化案看到,原來某些後生港女依舊視存貞操為美德,彷彿時光一下子倒流,回到沒有電腦沒有冷氣機的歲月,教人驚出一身汗。事情是咁的:有個二十歲小青年透過面書結識同齡小妹妹,一拍即合成為拖友,雙方互傳情慾短訊、裸照及自慰視頻,女子允許對方撫摸下體,亦曾替他口交,但堅持唔可以冇咗隻豬,真刀真槍穿來插往免問,結果某次在時鐘酒店開房後,甩頭甩髻報警話自己畀人強姦。把初夜留畀丈夫這種古老觀念,年輕人當然有權捍護,這單新聞令我百思莫解的有兩點:一、既然已經赤誠相見摸身摸勢兼夾手口並用,那片處女膜除了身份象徵,究竟有何實際意義可言?二、應承得男友去酒店小聚,縱使他指天誓日不會越雷池半步,是否不能不作出「最壞」打算,奉處女膜為稀世奇珍而仍然勇往直前,是太信任對方的自控力,抑或太信任自己的消防員潛質,緊急關頭有本事將親手點起的火頭迅速撲滅?
殘酷講句,玩得燈蛾撲火的遊戲,就要承擔被火燒傷的風險,法律雖然寫明不獲批准而硬闖的性行為屬於強姦,成年人有責任保障不把自己安置在危機四伏的處境。這和穿件比基尼招搖過市不同,女人有選擇打扮的自由,萬一遭慾火焚身的狂蜂浪蝶㩒低嚟砌,那是他們的問題,但明知鹹濕仔有攻城企圖,還興高采烈赴約,不是自己攞嚟衰是什麼?五女二男陪審團經過十小時討論,裁判強姦脫罪非禮成立,乍看非常滑稽,查實完全合乎科學邏輯,不願意婚前真箇消魂的處女們請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