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我不是我」,道盡了今天當公務員執行任務時的艱辛及身不由主。「若要人似我,除非兩個我」,過去的醒世名言,如今竟適用於政府官場,因為政治的我和專業的我可能不能並存、外在的我和內心的我可以完全相反,自願或被迫根本不容選擇。
司長局長澄清傳媒記錄和報道的不是「我」,但再不敢提哪個才是「我」或「我的意見」。到底誰在說真話?誰人今是昨非?公眾與傳媒不再追查探究,但公務員卻看得清楚:「凡事兩個我」,將會是未來應對內外上下的最好心態和說詞。
即使證明是「我」的錯,由於這個「我」另有其人,不是我的「真身」,所以「真我」永遠不會有錯,「百毒不侵」的豪語絕對不是空口講白話。
其實除了「非我」和「真我」,還有「小我」和「大我」的分別。個人是小我,政府是大我;特區是小我,中央是大我;兩制是小我,一國是大我……大與小一旦對立或不能並存,犧牲小我成全大我,理所當然,古往今來莫不如是。
過去官員對外發聲,只有官方立場與口徑;自從引入官員問責制,個人觀點、意見以至風格廣受歡迎,「我」的網誌、專欄、社交媒體互動大行其道,而且優劣立判。
不過,官員之間仍絕少互相批評,又或是對政府政策及中央取向作任何表態,一般人只談風月,因為這不單對個人形象聲譽有所裨益,若用於推銷所屬部門的概念與政策方向,也大有發揮餘地(陳茂波便以此保持曝光及游說)。
如今有了「我不是我」的最新示範,主要官員可以自由及主動提出與評論「非我」的意見,不啻是特區政府的一大進步。
官員再沒勇氣為港人發聲
有關《基本法》的討論,由內地法學專家、中聯辦及人大代表、以至特首及所有相關及不相關,但地位舉足輕重的問責官員都有權發表「我」的意見,但「不是我」的意見卻鮮見有人嘗試引述分析或批評,因為「非我」即是甚麼,是個人的「他」抑或是某一群組團體的「他」,若不事先清楚界定,傳媒報道以至公眾理解均有困難,說了等於沒說,所以局長此例一開,日後再有發言,記者應會開宗明義,要求發言人先說清楚:這次的「我」、「非我」或「他」是誰。
不論應邀或是主動發言,也只能顧左右而言「他」,實在是今天特區主要官員的悲哀與無奈。
由中國的傅園慧到香港的曾鈺成、曾俊華,說了幾句肺腑之言,立即傳誦一時,因為大家都覺得他們一反常態敢說真話。但這邊廂有人仍要在說話後努力為自己的「代言人」身份諸多解釋,雙曾的瀟灑與林鄭的肉緊形成的強烈對比,不論是公眾抑或是政府內的同事,對這些高官言行上的分歧的原因當然了如指掌,只不過中央還未發出最後指令,所以沒有人知道真正的最後結果而已。
港英時代的高官,退休後如王永平甚至是陳方安生,仍可自由或適時評論時政,但梁振英下台之後,恐怕再不會有任何問責官員有此勇氣,去繼續為港人發聲,因為這些官員在任內所發表的「我不是我」說話,日後若不選擇緘默,實在極難自圓其說,惟有真正歸隱英國農莊,從此不問香港政事,個人才易回復真我,不用游走於兩個甚至三個的「我」之間。
何時是我,何時非我,既然由不得我,何不暫時放下自我,從此順天聽命,笑罵由人?官到無求品自高、雖千萬人吾往矣,有自知之明者當更樂意默默耕耘,寧願悶聲發大財,也不會作無謂犧牲,凡事馬首是瞻,大我之內再無小我,公務員改革至此自必大功告成。
周信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