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畫】還手機索2,000酬金 貪心男反被搶劫打一身

【動畫】還手機索2,000酬金 貪心男反被搶劫打一身

內地媒體昨日報道指,上海市除滙區一名賈姓男子去年底撿到一部手機,向失主袁長江要求2千元(人民幣‧下同)報酬,未料到約定地點見面後,反遭袁男及其友人許彪毆打及劫去身上財物。袁、許二人隨後落網,隨後一審被判搶劫罪,分別被處3年3個月和4年的刑罰並處罰金,兩人不服上訴,近日二審維持原判。

事發於去年10月一個周末,袁、許二人在一家小餐館喝酒後,到網吧打遊戲。不久,袁男發現手機遺失,許男用自己的手機打了過去,卻是賈男接聽。賈男稱當晚在路邊撿到這部手機。雙方談妥歸還手機的報酬是2千元,並約定次日凌晨1時見面。

賈男如約歸還手機,袁、許二人卻不僅沒付報酬,還聲稱有一個裝有4千元現金的錢包與手機一同遺失了,以拳頭威脅賈男即刻歸還。賈男堅稱沒撿到錢包,但身材瘦小的他不敵兩人拳腳,被強行拖到附近一個小花園搜身,搶走賈男的手機及900多元現金後,二人逃離現場。賈男隨後到派出所報案,經鑑定,其雙眼挫傷、左小腿軟組織傷。警方經查後,在幾天內鎖定了袁、許二人,並將他們抓獲。

許男在法庭上提出,是袁男事先告訴他遺失的錢包內放有準備滙給家人的4千元,他才助其強行向賈男索要遺失金錢。然而經過調查,袁男對許男的說法予以否認,並始終穩定供述其外出前曾告知許男,其錢包內只有100多元,且許彪在偵查階段曾經供稱,其外出前問過袁男,並得知袁男身上只有100多元,當袁男告訴他賈男錢包內有4千元時,他起了邪念,想從對方身上弄到錢。因此,許男當庭辯解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採信。

徐滙法院經審理查明,許、袁二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夥以暴力、脅迫方法劫取他人價值1,500多元的財物,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且為共同犯罪,應予處罰,徐滙檢察院指控以搶劫罪追究其共同犯罪的刑事責任罪名成立。法院認定兩人作用相當,但結合兩人的認罪態度,予區別量刑。兩被告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依法維持原判。

上海《新聞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