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銀行御用、第一代華人建築師陸謙受離世25年後,中銀前日以其遺產特別信託人身份入稟法院,要求陸的次子兼遺產執行人陸承澤及其公司,交出以信託形式代持有的陸謙受所有遺產、位於淺水灣由陸設計的豪宅保華大廈的單位及披露所有遺產賬目紀錄。
記者:蔡少玲、陸羽平
原告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被告除陸承澤及其任董事的冠標國際有限公司外,律政司亦以監察人身份被列作被告之一。
原告為遺產特別信託人
入稟狀指,原告按照陸謙受於1982年12月所立的最後遺囑,被委任為遺產特別信託人,現要求陸承澤及冠標於14日內交出以信託形式代為持有的所有遺產,包括在證券公司和銀行多個戶口內的現金及投資,陸承澤並須將淺水灣道保華大廈一個單位連車位轉給原告,同時於21日內以誓章形式披露由他管理的遺產賬目。
有法律界人士指,遺產執行人與信託人角色有異,可以由同一人或不同人士分別擔任,但兩者皆需按已故者生前所訂立遺囑和信託文件行事,執行人負責分配,而信託人負責處理,但遺產一旦撥入信託中,則不再屬於遺產,若遺囑條文寫得含糊,執行人或有權拒絕交出遺產。
事件中的陸謙受是第一代華人建築師,代表作包括中銀香港舊總行及上海外灘總行。其父陸灼文早年在港辦報,是慈善家及教育家。生於大富之家的陸謙受幼年由翰林學士教導詩書,1922年畢業於聖若瑟書院,後轉赴倫敦建築學院攻讀,畢業前的一年被專程到英國揀蟀的時任中國銀行副總經理張嘉璈看中,聘他任中銀總建築師,負責中銀各分行、辦公室、宿舍等,於30、40年代走遍中國各地興建銀行大樓。陸謙受於60年代末退休,1991年1月病逝,享年86歲。
被告要求交代捐款去向
其次子陸承澤現年81歲,曾任西醫,是非牟利慈善組織「樂善行」的榮譽會長。他昨受訪時稱,不滿父親遺產的捐款安排,他作為遺產執行人但所知有限,希望有關人士交代去年捐款,「捐咗畀邊間大學,起咗啲乜」,只希望物盡其用。據了解,陸謙受信託基金曾捐助建北京籬苑書屋,書屋於2011年底落成,出自清華大學教授李曉東之手,在網上爆紅,但位處距離北京兩個小時車程的懷柔雁栖鎮交界河村。陸不欲多言,但說:「嗰度荒山野嶺,最緊要係有人用,如果冇人用,要嚟做乜?」
案件編號:HCMP21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