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明愛大埔富亨安老院一名患癌員工陳春華投訴,在接受化療期間被院方要求強行復工,復工後遭院長余麗芳言語欺凌,合約未到期被無理解僱。她昨與職工盟到明愛堅道天主教主教公署請願,要求主教湯漢樞機介入事件,還她公道。明愛否認指控,稱陳在院舍工作期間,並無遭受任何殘疾歧視。
稱化療期間被要求復工
任職明愛安老院護理員12年、現年58歲陳春華指,2012年患上第4期乳癌並接受手術,之後放15個月病假及無薪假,在未完成化療情況下,院方強行要求她提早一個月復工。復工後,工作上多次被院長余麗芳針對和歧視,「我返工期間腳傷,叫老公幫我交病假紙,但院長就話我腳跛唔係手跛,點解唔自己嚟請病假?」又有一次她幫忙關窗,卻遭余說「閂窗咁粗重工夫唔應該由春華去做,留返畀院長做嘛」,令她感到被言語欺凌和難堪。
陳稱,化療期間醫生給她一年「輕工紙」,證明陳只可應付簡單工作,翌日向院方提交但被拒。直至前年10月,院方毫無理由下解僱她,更報警要求警方押走她,她說:「當時嚇到心臟病發需入院,之後派社工將我啲私人物品拎去醫院,話我已經被解僱。」
其後她向工會求助,約見院方但沒回應。她再向平機會投訴,昨日引述平機會指院方涉觸犯《殘疾歧視條例》表證成立,安排調解會議但明愛不合作拒調解。陳稱,這兩年因這件事而失眠,心裏充滿陰霾,要求院長道歉和還她公道。
明愛回覆指,去年已配合平機會調查和會晤,今年初接獲平機會指個案被列為「調停不成功」,又否認陳春華在工作期間遭受任何殘疾歧視,並稱於前年12月收到陳投訴後,已照機構內部機制和程序作出跟進調查。香港天主教社會傳播處表示,天主教香港教區於今年5月收到陳春華投訴,同時通知香港明愛總裁閻德龍神父,明愛跟進中事件中,但何時完成調查和進度則未有時間表。
平機會則指,基於保密理由,一般不會對任何個案作出評論。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僱主若基於僱員的殘疾而給予他們較差待遇或使他們遭受不利對待,有可能違反法例,但事件是否涉及違法歧視將視乎個別案件情況而定。
■記者張文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