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獨派被選管會剝奪參選立會資格,有大學生發現部份獲准入閘的候選人,其言行和政綱與《基本法》條文不符。他們在facebook成立專頁集合網絡力量「響應」選管會集體舉報。
諷刺選管會以言入罪
20歲的Herman是浸大歷史系學生,他和友人成立fb專頁,「選管會要以言入罪,我哋就配合佢」,透過專頁「響應選管會:禁止所有違反《基本法》人士參選」召集3,600多人,部份網民表明響應。
Herman舉例稱,工聯會王國興多次反對立會議員在大會點人數,與《基本法》就立會開會人數下限的規定相左;鄉事派侯志強提倡取消丁權,違反《基本法》保障新界原居民傳統合法權益的條文;工黨李卓人等泛民議員曾表態力拒23條立法,亦和《基本法》條文相違背,「冇理由只着眼喺第1條(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份),其他150幾條呢?」法政匯思召集人梁允信認同,舉報行動可凸顯選管會選擇性確認提名的荒謬,或有助成為將來提出選舉呈請的理據。選管會沒回應接獲多少宗舉報,只強調選舉主任根據法例和所有資料決定提名是否有效。選舉事務處則未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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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馬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