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明報》誹謗 貝鈞奇終極上訴失敗

控《明報》誹謗
貝鈞奇終極上訴失敗

【本報訊】足總副主席貝鈞奇控告《明報》誹謗,最初獲判勝訴可得50萬元,但在上訴庭「反勝為敗」,兼輸堂費。貝不服判決提上訴,惟終審法院昨拒絕受理上訴。終極敗訴的貝鈞奇庭外透露,為本案已花逾千萬元訟費。

指上訴庭如球證睇漏眼

貝鈞奇形容上訴「只為體育精神,點都要打落去」。他批評上訴庭判錯案,「法律上一些錯失,扭轉咗整個古仔」,情況如同球賽中因球證「睇漏眼」而令他輸波,但事已至此,「睇錯好、吹錯又好,總之輸咗就輸咗」。貝因不滿《明報》於2009年4月刊登題為〈問題球賽疑點重重 蒙混過關足運必死〉的社評,認為內容誹謗故興訟。
案件編號:FAMV22/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