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採購出蠱惑 水務督察被控

涉採購出蠱惑 水務督察被控

【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水務署督察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情指他協助兩間公司獲取水務署14項總值逾42萬元的採購定單,並隱瞞該兩間公司均由一名獨資經營者擁有。被告獲准保釋,下周一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瞞兩報價公司同老闆

52歲被告陸嘉麟,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一項欺詐的交替罪名。廉署早前接獲水務署轉介的貪污投訴,被告案發時是水務署助理水務督察,負責處理設備及維修服務採購事宜。根據水務署訓令,若採購涉及金額少於5萬港元,須至少向供應商索取兩個報價,並應接納最低報價。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期間,14次不誠實地向水務署提供兩間公司報價,並聲稱報價由兩間公司各自製備,但隱瞞該兩間公司是由一名獨資經營者擁有及控制,意圖詐騙而誘使水務署向該兩間公司發出14張採購定單,有關定單總值逾42萬港元。
水務署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就該案件作出評論,但強調該署對員工操守有很高的要求。
■記者梁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