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因爆竊被捕的少年梁國雄對警察懷恨在心,用了3年上網學製炸彈,並到香港仔警署試圖引爆,但被制服。他早前認罪,法官昨判刑時指被告天資聰敏,惟受精神病影響,加上輟學成為隱蔽青年,若有適當教導,本應有積極人生。法官指判刑要避免令被告覺得絕望,平衡各方利益後,判他監禁6年及接受精神和心理治療。
記者:黃幗慧
被告梁國雄(17歲)的年老父母昨由社工陪同到高等法院聽判刑。辯方昨呈上被告父母的求情信,指被告孝順,懇求輕判。被告在學時中、英、電腦及運動均獲獎,但中二輟學後,沉迷上網,並從網上學製炸彈。控方提及被告還柙候判期間涉襲擊懲教員,顯示被告沒悔意,但辯方反駁該案與本案無關,被告在本案認罪反映有悔意。
法官杜麗冰上月表示,不想放棄被告這名年輕人,決定再索取教導所和青少年罪犯評估報告,再押後至昨天判刑。法官昨指被告天資聰敏,惟有讀寫障礙,報告亦指被告患精神分裂和有自殺傾向。被告輟學後曾工作一段時間,但失業後成為隱蔽青年,在2011年因爆竊被判接受感化。
判刑須避免被告絕望
法官指被告若有適當教導,本應有積極正面的人生,但現在卻因本案被帶上法庭。報告指被告再犯的機會中等,法官認為判刑要平衡公眾利益,同時協助被告更生,不要令被告感到絕望。被告的父母雖然年老,但每月仍會探望被告兩次,可見父母對他的關愛,指他也算幸運。法官將量刑起點定為9年,因被告認罪減刑至6年,及接受精神和心理治療。
被告承認製造炸藥、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兩罪。案發於2014年10月28日,被告自製5支盛有白色粉末的試管,放入紙箱,帶到香港仔警署報案室,稱要引爆。被告圖以火機打火,遭警員阻止。被告事後在羈留室留下紙條,寫下犯案因由,是因13歲時「畀個差人捉住,又話要打又被恐嚇」,過去3年就是想如何報復,打算用TATP(涉案炸藥三過氧化三丙酮)完成計劃。
警方事後在被告華富邨家中搜出製炸藥的材料。專家指試管內的炸藥,若引爆會對0.5米範圍的人造成嚴重傷害,2至5米範圍的人亦會被波及。
案件編號:HCCC27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