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警保安區太大 羅冠聰申覆核

指警保安區太大 羅冠聰申覆核

【本報訊】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今年5月訪港3日,警方展開反恐保安措施,在灣仔會展一帶設下保安區。當時有份參與示威的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認為,警方沒就保安區明確劃出界限,且範圍太大,限制其表達、和平集會及示威的自由,有違《基本法》及人權法,遂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警方有關決定不合法,撤銷該決定。

限制和平集會自由

申請人羅冠聰在入稟狀指,他於5月17日張德江的車隊將近抵達酒店時,希望靠近表達「港人自決」的希望,但卻被警方和設置於酒店附近的水馬阻隔,只能手持標語叫口號,其後更遭警方壓在地上,被搜身後放行。羅認為警方事前拒公開保安區界線,令他無法得知有關保安區的界限,而保安區的範圍亦不相稱地太大,令他不能作出有意義的示威。
入稟狀稱,《基本法》指明,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除依法規定外不得限制,但警方的決定卻不符依法規定的要求,同時限制了市民的表達、和平集會及示威的自由,牴觸人權法。
羅為今屆立法會選舉香港島選區參選人,該區其他參選名單,請參閱本報立會選戰網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legco2016/region
案件編號:HCAL146/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