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之徒一直替我畫大花臉,把我形容為專門揪同志出櫃的基場惡霸,猖狂到一個程度,彷彿額頭鑿上「以out人為快樂之本」幾隻大字,食飽飯得閒無事固然處處撩是生非,就算三餐不繼也絕不手軟腳軟,衣櫃同志遠遠聽見我的腳步聲,一個二個雞飛狗走。唉,你以為拉不肯見光的基佬曬日光浴不需要氣力麼,又不是辦慈善機關,抱着福有攸歸的宗旨普渡慈航,事事講究實惠的我怎會那麼黐線,搵啲咁嘢搞自己?之所以引起誤會,大概關乎個人的寫作壞習慣,《香港01》書評指楊凡先生「不是求真更不是求善,首要任務是求美」,我這種缺乏想像力的寫手,自知沒有添油添醋美化現實能力,唯有卑微地有碗話碗有碟話碟,以致不懂得迴避社會禁忌,知無不言和盤托出。
當然也因為從來認為搞基是自然生態,沒有必要遮遮掩掩,就像大部份人用右手揸筷子,只有小部份用左手,適當的時候提起,根本毋庸鬼鬼祟祟隱瞞。有一次編輯小姐審稿後提出忠告,「某某無男不歡雖然街知巷聞,但未曾正式出櫃,你寫得咁坦白,怕唔怕佢嬲」,我才驚覺分寸不能沒有,自此下筆多加幾錢謹慎。之後側聞梁栢堅闖禍,開心見誠揚言寫情歌永遠比不上兩大同志填詞人,結果被其中一位訓話,「我幾時講過我係基佬」有如晴天霹靂,教人啞口無言。的確,你咪見人家花枝招展煙視媚行,就一步跳到結論,將他們當作斷背山永久居民,發嬌嗔事小,發律師信事大啊──書評人直腸直肚歌頌三大文化基,不免替他焦慮,昔日普魯斯特就曾經把一個指他hehe的八卦精告到甩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