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講立法會選舉,說保證要合法、公開、公平,更強調「誠實這兩個字很重要,因為大家而家每日睇到,就係有人擘住眼講大話,做啲不誠實嘅言行」。
林鄭沒點名要批評的是誰,驟聽必以為是指被剝奪參選權那幾位,但她說這些不誠實的人,是「大家而家每日睇到」的,那麼,我地大家經常聽到在撒謊的,倒是另一位同樣姓梁的先生啊,論撒謊,選舉時誰不是隨口開一大堆支票的,那位梁姓市長聽到「現在有人每日擘大眼講大話」,想必會對號入座。無他,講到語言偽術,他認第一,無人敢認第二。
梁市長有沒有講大話,大家有眼見,不過也只是街談巷議,拿他沒法,他參選特首時,也不見得選委會憑肉眼判斷,就能褫奪其資格,除非那1200名選委都是人肉測謊機。香港是個講程序正義的地方,什麼時候淪落到大台肥皂劇的水平?堂堂政務司司長,不是爭產劇中的李司棋,一句「我對眼就係證據」?
我擘大眼,倒是看到林鄭說選舉合法公開公平就是在講大話:合法與否,不如等將來司法覆核再說,上一次新東補選投梁天琦那六萬多人無法再選他,當時合法,現在不合法,官方的所謂法律理據,不是胡扯,就是不公。
參選期間言論要誠實嘛?蔣麗芸在選舉論壇,歌頌梁市長「有心有力」,算不算講大話,大家有眼見。我對眼睇到係有心,有心圖謀個人名位;有力,是有力搞亂香港,搞大港獨。蔣麗芸又云,論立法會議事表現,她「認第一,無人敢認第二」,這又算不算說謊?我對眼睇到,在發出發花癲噪音方面,此言非虛,但基本法沒有說明,一個人有沒有權自爽自戀,過譽自己,也未必不夠誠實。而且,像民建聯之流,政見如有為法,如露亦如電如夢幻泡影,隨上頭指令左搖右擺,可見政治理念話變就變,在立法會平常過議員瞌睡,試問誰有權指正誰在說謊?
擘大眼講大話?擅長講大話的人當然是把眼睛瞪着,不習慣的才會擘大眼但左望右望,沒有人撒謊是會閉起眼睛的,人到了眼閉一刻,其言也較善,沒必要撒謊,除非是死性難改那種人。